民宗局主要职责:
1、负责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的宣传贯彻,当好县委、县政府在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参谋与助手,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
2、调查研究少数民族的经济发展情况,指导和帮助他们脱贫致富。
3、负责管理和办理民族成份的鉴定和更改工作。
4、负责全县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的登记和管理组织的备案。对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建立和执行场所管理制度情况,登记项目的变更情况,以及宗教活动和涉外活动情况进行依法管理和监督检查。
5、负责培养、推荐少数民族干部;负责对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教育培养。
6、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支持和鼓励宗教组织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兴办公益事业和社会服务事业。
7、配合有关部门抵制和打击海外宗教敌对势力的渗透和非法、违法活动,及时处置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
8、负责民族、宗教有关事项的审核、审批、核准、备案和行政执法工作。
9、做好县政府和上级民宗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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