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县委统战部概况
(一)县委统战部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负责贯彻县委有关全县统一战线工作的部署和重大统战活动的组织协调;负责贯彻落实各项统战方针、政策的督促检查;调查研究全县统战工作情况,向县委提出意见和建议。
2、负责贯彻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具体工作;负责县委、县政府向县工商联、无党派人士通报协商的组织协调和联系工作,发挥他们的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设。
3、负责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工作,围绕经济建设,开展经济领域的统战工作;指导帮助工商联工作。
4、负责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贯彻;组织协调全县民族宗教主要工作。
5、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港澳和海外统战工作;联系海内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做好海外重点代表人士及国内眷属和黄埔同学会工作。
6、负责党外知识分子的联系和有关工作的组织协调,为党外知识分子发挥作用创造条件;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
7、负责新阶层人士的联系,做好新阶层人士的调查、培养工作。
8、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推荐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部门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各界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工作。
9、做好县委和上级统战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委统战部部门预算包括:部本级、县民宗局、县侨办、县侨联的预算。
二、县委统战部2014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县委统战部2014年收入预算199.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91.57万元,占96%;上年结转收入7.8万元,占4%。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磐安县委统战部2014年支出预算199.37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199.37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80.6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5.9万元,项目支出102.8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4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民族事务10万元,主要用于民族工作专项。
2.宗教事务11万元,主要用于宗教工作专项。
3.港澳台侨事务10万元,主要用于侨务工作经费。
4.统战事务160.5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
(四)2014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根据市委统战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4年拟安排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侨联、侨办工作人员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同乡会联谊、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1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2万元,比上年下降30%。主要用于港澳台侨同胞归国接待和上级统战部门及兄弟县市统战部门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4年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公务用车运行费安排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出差、联系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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