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侨联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涉及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贯彻执行。
2、反映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意见和要求,依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为广大归侨、侨眷、留学人员家属和海外侨胞提供法律服务。
3、积极参加政治、经济和社会事务活动,依法做好县人大、政协中的归侨侨眷代表、委员人选的协商推荐工作,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职能。
4、引导和协助引进海外侨胞、港澳同胞和留学人员投资兴业;引导和帮助海外侨胞捐资兴办文化、教育、卫生等社会公益事业;开展海内外民间文化、艺术交流。
5、密切与海外侨胞、留学人员及其社团的联系,促进民间合作与交流,做好海外侨胞、港澳同胞、留学人员来磐探亲、考察、投资的接待服务工作。
6、利用“侨中有台、台中有侨”的侨联组织特点,鼓励归侨、侨眷与海外侨胞、港澳同胞、台湾同胞的联系,开展多种形式的侨务对台工作。
7、为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提供咨询服务。
8、做好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侨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侨办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以及省、市侨务部门关于侨务工作的批示和决定。
2、利用对外交往渠道,积极拓展国际市场,为本县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3、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保护法》,依法保护归侨、侨眷和港澳同胞在内地的合法权益;参与侨捐赠财产的使用和管理。
4、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处置涉侨突发事件。
5、指导、开展对华侨华人及其社团的联谊和服务工作,开展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侨界的联谊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海外侨胞、港澳同胞和归侨侨眷代表人士的人事安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侨务对台工作,承办有关涉侨事宜的审核审批工作。
6、指导、推动涉侨经济、科技合作与交流,协调涉侨经济投诉工作。
7、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和华文教育工作。
8、负责认定华侨、归侨、侨眷身份。
9、做好县政府和上级侨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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