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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时间:2013-04-07  来源:  作者:

工商联主要职责

  (一)参与县委、县政府有关方针政策及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的政治协商,发挥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

  (二)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三)做好非公有制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荐工作;

  (四)引导会员积极参加经济建设,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五)代表并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和建议;

  (六)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树立义利兼顾、以义为先理念,积极参与光彩事业及其他社会慈善事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

  (七)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信息、法律、融资、技术、人才等方面服务;

  (八)开展工商专业培训,帮助会员改进经营管理、完善财会管理,照章纳税,提高生产技术和产品质量;

  (九)开展民间外交,加强与境外商会、工商社团、企业及工商界人士的交流和合作,为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国际合作提供服务;

  (十)增进与香港、澳门特区及台湾地区和世界各国工商社团及工商界人士的联系和友谊,促进经济、技术和贸易合作,协助引进资金、技术和人才;

  (十一)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推动劳动关系立法和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

  (十二)履行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职责,指导和推动商会组织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内部管理、依照法律和章程开展活动;

  (十三)负责异地商会的组建和管理,指导基层商会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工商联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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