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调动党外知识分子的工作积极性,发挥党外知识分子在“两富”磐安建设中的作用,根据浙委[2012]125号文件精神,经县委统战部研究,决定开展党外知识分子综合评价工作,并出台《磐安县党外知识分子综合评价标准》。
根据省委文件精神,评价标准分政治表现、工作业绩、社会形象三个大块,从以上三个维度全方位考核党外知识分子。
综合评价结果作为年度评优和选派参加培训班的主要依据;对历年表现突出的优秀党外知识分子,优先推荐各类安排;此外,对于表现不佳的会员,办法还设定了末位淘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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